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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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债 被判一年半
朱乔夫 萧法

  本报讯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也会要坐牢。日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萧山闻堰黄山水利修建队(以下简称修建队)的负责人孙金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0年9月至10月间,原萧山市人民法院先后对4起借款合同及购销货款合同纠纷案做出了民事判决。这4个案子的被告都是孙金源所在的修建队,法院判令修建队共需偿还29万余元的债务,且作为修建队的负责人,孙金源对其中的15万余元承担连带责任。
  2001年1月以后,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始立案执行上述判决,并向孙金源送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但孙金源始终无动于衷。
  2004年10月26日,孙从某村委会结到了工程款和房屋拆迁款共8万余元,但他并未把这笔款项用于还债,反而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使得那4份判决至今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今年3月4日,孙金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逮捕。5月16日,萧山法院对孙金源作出了上述判决。